西安:12人涉黑团伙覆灭 3年敛财逾200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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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2016-10-14 09:28:30
西安:12人涉黑团伙覆灭 3年敛财逾2000万元

自2012年起至2015年6月,以张某为首的12人犯罪团伙先后在我市高新区逸翠园、林荫天下等五六个小区,非法在小区内外收取摆摊单位或个人的“入场费”“管理费”等,强迫小区装修人员购买他们的沙石。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去年6月被警方打掉,10月13日上午,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公诉机关指控,该犯罪团伙非法经营所得超过2000万元。

组织分工明确层级分明

还有考勤报销制度

据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查清的事实显示,2012年1月,张某注册成立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,同年9月,张某又注册成立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张某任公司法人代表,同时纠集梁某(女)任公司经理,负责公司日常事务;赵某任经理,负责公司外围事务;雷某负责停车场收费和管理。其他人负责在公司业务涉及的小区收费。形成以张某为首、人数众多、分工明确、层级分明的组织。组织内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包括考勤制度、报销制度等,还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管理办法,以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。

2012年至2015年间,该组织使用暴力、威胁等方式,强占绿地SOHU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,强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洗车行,并先后在逸翠园I都会小区、逸翠尚府小区、林荫天下小区、高新第五季小区、海铂香庭等小区,非法收取小区内和小区门口摆摊做生意的单位或个人管理费,强迫小区内的装修人员购买该公司的沙石、使用公司指定的人员砸墙,以获得非法利益。

团伙12人全部落网

三年敛财2000多万元

为了谋取非法利益,该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危害了涉案小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恶劣影响。2015年6月12日,张某等11人被公安高新分局抓获,6月14日,马某被抓获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从张某及其公司银行账户上共冻结4562489.42元。

经审计,该犯罪组织共取得停车费、管理费、销售建材收入、垃圾清运等收入20517513.29元。所获非法利益,除组织日常开支外,部分用于购买交通工具,为组织成员统一购买服装、配备对讲机、发放工资、奖励,维系组织的生存、发展,其余归张某个人所有。

2015年12月28日,公安高新分局以张某等12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移送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因部分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,期间,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各半个月。

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

累计作案30多起

10月13日9点30分,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。公诉机关指控在张某的领导下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进行了系列犯罪活动,涉及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。其中涉及敲诈勒索罪的违法犯罪事实最多,达20多起。这些违法事实多以“不交费就不能在小区内施工”为要挟,向一些做建材生意的公司或摆摊的个人索要“管理费”“扎点费”“摊位费”“入场费”等,少则两三千,多则一两万。有受害人屈从于这些人的淫威,被迫交钱,也有受害人不愿交钱而被迫离开。

其中2013年5月,张某指使梁某、赵某等人在逸翠园I都会小区,以不交费就不能在小区开展装修业务为要挟,向公司老板李某索要“入场费”和“管理费”,李某被迫交纳3万元“入场费”。且每做成一笔业务,按照总工程价的固定比率向这些人交纳“管理费”。至案发前,共交纳管理费100834.25元。

指控的寻衅滋事犯罪也达10余起。其中提到,2011年5月底,张某与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,该公司委托张某的公司对SOHO写字楼地面停车场进行管理。2013年6月协议到期后,张某未按照协议约定交出停车场管理权。该物业公司派人对停车场设施进行拆除,张某带人驾车购买两桶汽油、三箱礼炮,到该写字楼地下停车场后,以点燃汽油和礼炮相威胁,拒不交出停车场管理权。后在未给该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的情况,强行经营管理该停车场至2015年6月。

12人均有前科

公诉机关建议重罚

除指控的违法犯罪以外,公诉机关还列举了该团伙其他一些违法事实。2013年3月下旬的一天,张某将其奔驰越野车停放在未央区中查村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维修,后该车被烧毁,张某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,便指使赵某等三人驻扎在该汽修公司,妨碍该公司正常营业,民警多次出警进行劝阻未果。当年7月的一天,赵某等3人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调查,张某则纠集雷某等4人前往派出所要求放人,还将车堵在派出所门口。后民警将所涉部分人员抓获,次日,公安未央分局对赵某、马某等6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
公诉机关认为,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采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强买强卖商品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以及随意殴打他人、恐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。指控张某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;指控梁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;指控赵某等8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;指控苏某等2人,分别犯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。同时,起诉书还提到张某、梁某等12人均有前科,建议重罚。

昨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30分开始,中午1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。下午庭审一直持续到18点30分左右。由于案情重大且复杂,14日,庭审将接着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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